柳州市前鋒路改造工程征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
〔2020〕011號
由于城市建設需要,柳州市前鋒路改造工程需征收柳北區(qū)白露街道辦事處馬廠村、白露村等集體土地,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制定本方案。
一、建設項目名稱、規(guī)劃用途、擬征收土地位置
(一)建設項目名稱
柳州市前鋒路改造工程;
(二)規(guī)劃用途:
城市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柳州市柳北區(qū)白露街道辦事處馬廠村民委員會、馬廠村民委員會1組、2組,白露村民委員會、白露村民委員會1組、4組(具體土地位置、四至范圍詳見項目擬征地紅線示意圖)。
被征地村(組)、地類、面積及補償費用標準
被征地村(組)、地類、面積及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柳政規(guī)〔2020〕10號)規(guī)定的有關補償標準執(zhí)行。
被征地村(組) | 地 類 | 面積 (公頃) | 土地補償費 (萬元/公頃) | 安置補助費 (萬元/公頃) | 征地區(qū)片 綜合地價標準 (萬元/公頃) |
馬廠村民委員會 | 建設用地 | 1.7964 | 17.1132 | 32.0868 | 49.2000 |
馬廠村民委員會1組 | 建設用地 | 0.4453 | 17.1132 | 32.0868 | 49.2000 |
馬廠村民委員會2組 | 建設用地 | 0.1097 | 17.1132 | 32.0868 | 49.2000 |
農用地 | 0.0271 | 42.7830 | 80.2170 | 123.0000 | |
白露村民委員會 | 建設用地 | 0.4424 | 17.1132 | 32.0868 | 49.2000 |
農用地 | 0.0488 | 42.7830 | 80.2170 | 123.0000 | |
白露村民委員會1組 | 建設用地 | 0.9931 | 17.1132 | 32.0868 | 49.2000 |
農用地 | 0.0646 | 42.7830 | 80.2170 | 123.0000 | |
白露村民委員會4組 | 建設用地 | 0.1801 | 17.1132 | 32.0868 | 49.2000 |
農用地 | 0.2210 | 42.7830 | 80.2170 | 123.0000 | |
合計 \ | 4.3285 | \ | \ | \ |
(二)、青苗和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按《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19年柳州市市轄區(qū)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柳政規(guī)〔2019〕60號)文件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yè)人員安置辦法
本次征地采用貨幣補償和社會保障方式進行安置,按照自治區(qū)及柳州市有關規(guī)定支付安置補助費或發(fā)放養(yǎng)老保險繳費補貼資金。
四、補償資金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一)土地補償費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本征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經柳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柳北區(qū)征地拆遷和房屋征收補償服務中心根據征地補償協(xié)議約定或在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2個月內,通過銀行將征地補償費轉入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銀行賬戶;因其他原因無法支付征地補償費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由柳北區(qū)征地拆遷和房屋征收補償服務中心將該征地補償費轉到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銀行賬戶代為管理。
(二)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由柳北區(qū)征地拆遷和房屋征收補償服務中心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給安置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由其管理和使用;不需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由柳北區(qū)征地拆遷和房屋征收補償服務中心將安置補助費轉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由其負責發(fā)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
(三)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歸其所有權人所有,該補償費由柳北區(qū)征地拆遷和房屋征收補償服務中心通過銀行轉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發(fā)放給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人。
2021年2月23日???????????????????????????????????????????????????????????????????? ????????????
5